1. 主管进行绩效评分时,没有让甲员工本人对其考评结果确认签字,而是擅自找别人代签;
2. 甲员工认为自己工作表现良好,不同意其考评结果并对“别人代签”行为感到愤怒;
3. 据调查,甲员工已在很久以前就对主管有偏见,时刻盯紧主管动向,稍有“差错”就成“把柄”;
4. 甲员工不同意走绩效申诉流程,除非公司对其主管处理或主管辞职;
5. 主管强烈要求公司把甲员工调走,否则将自主辞职。
这种情况大家有遇到过么?要怎么处理比较合适?
一厘米 2017-09-30 11:12 回复 赞(0) 5楼
这个问题想多说两句。
在绩效考核中, 员工有权知晓个人绩效考核成绩、绩效排名及结果运用,同时有权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申诉(不论是绩效考核实施环节还是绩效考核评定结果);部门领导有义务告知员工绩效考核结果、排序及相关运用,必须做好绩效面谈,绝对不能出现隐瞒、代签、借绩效考核打击员工行为。
楼主问题,主管犯大错在先,员工以主管工作错误为理由要挟企业处理主管犯错其次,主管要求调离员工否则辞职,再错。
分开来讲,涉及两大块,一块是由于绩效考核过程中出现流程错误、员工认为绩效评定结果有失公允导致员工不认同绩效考核结果 二是 主管、员工个人借绩效考核矛盾要挟企业达到个人目的。
至于第一个问题 人力资源必须明确告知员工,既然对绩效考核操作流程和结果有异议,要想正确评价员工个人工作绩效成果,就必须走绩效申诉流程或者由公司指定相关工作领导对员工工作业绩进行重新考核(这不是个太好的办法,对于新指定的领导不一定能够了解该部门、该员工的工作情况,如果没有尽可能走绩效面谈。)
人力部门必须明确告知员工 尽管你个人绩效考核流程及结果出现争议,主管犯错在先,但企业对于主管是否处罚、如何处罚、何时处罚是公司的事情,公司将按照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而不是你个人员工决定的,如果员工个人还是不同意走绩效申诉,绩效考核成绩直接计0;
同时也告诉主管,必须配合绩效申诉流程,员工调离与否,你可以打申请,公司会酌情考虑,但绝不接受要挟。(道理是这样,话不能这么说,自己组织语言),好话说尽,还不听,那你自己离职吧。
如果进行绩效申诉及举证核实,主管、员工个人对有争议的工作业绩逐一核实,请双方列举实证,人力资源作为第三方见证人员,做好相关记录;如不能达成一致,请部门上一级领导给出绩效考核意见,并以上一级领导的意见作为最终绩效考核结果。
反过来角度想,人力部门必须要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必须要对领导进行宣贯,一些不该犯的错误别犯,犯了是有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