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约120人,全公司上上下下都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试用期2个月,转正满3个月后(也就是入职第6个月)开始缴纳五险,无公积金;
当地的社保缴纳最低基数是3159,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1000+岗位工资1800+全勤100+交通补助100+奖金,我不知道不足3159是不是构成违法;
我因为入职后才知道这些,不能接受,当时老板挽留我,第一个月就计为转正,当时当月的缴纳保险日子已经过了,因此在第二个月缴纳了 第一、第二 共两个月的保险,劳动合同仍然没有签;
现在大约工作2个月,各方面实在是忍无可忍,现在打算离职,但不想便宜了这种公司;
但是已经给我转正并补缴了保险,我是不是没法追讨什么了?不为了要钱,不是钱的问题,总之不能就这么算了
没有劳动合同,是不是需要证据证明劳务关系?我现在有工牌,有我的姓名照片也有公司LOGO和名字,还有工资条,就是打印出来剪下来的这种,工资条上没什么标识;然后当时的入职单我拍了照片,但是单子上只有运营总监的签字,没有公司LOGO和标识;
我不知道这个过程里哪些属于违法行为,我能做什么,需要留什么证据,仲裁的切入口是什么
请教大家,感谢
琳达goodluck 2017-10-20 17:29 回复 赞(0) 3楼
1.没有签订合同需要双倍工资的赔偿(需要员工的工资流水)。
2.入职当月就应该给予员工缴纳五险,按照年平均工资基数来缴纳社保(需要员工工资流水),公积金城镇户口强制缴纳,农业户口不缴纳公司也没有违法。
仲裁你可以申请: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需要工资流水单)
社保差额补缴(需要工资流水单)
给你的建议就是!仲裁是个很漫长的过程,公司没有拖欠你工资,真的没必要浪费时间去走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