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7-11-06 12:00 回复 赞(0) 6楼
如几位大咖所说,你表述的确实不是非常清晰,而且好像有错别字,“竞争协议”应该是竞业禁止协议吧。
首先说竞业禁止协议,在离职时,公司要求必须签订,员工有权不签,如果你将要跳槽的公司,和你现在的公司没有竞争关系,反倒建议你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这样公司应当向你支付补偿,当然,很多公司的做法是签了协议,不给员工一份,导致员工想要求补偿没有证据,而公司想实现竞业禁止时,他却能拿出协议,这样做真的不道德。
其次说保证离职后员工半年内不得离职,不知道是保证谁半年内不得离职,是接替你的人吗,还是本部门的其他人?无论是谁,你有权要求其他人吗,这个要求有点搞笑的成分,公司不能这么无理取闹。
第三员工申请离职,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即可,当然要保留证据,公司没有权利提出任何非法律赋予的要求,对于这么任性的企业,应该当头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