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东彪 2024-01-14 16:53 回复 赞(0) 3楼
1、退休返聘人员与公司双方的争议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属于民法调整劳务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退休返聘人员以受到人身损害为由,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