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老师好!
冒昧的和诸位老师咨询一个工伤问题,不知如何处理?更不知怎样才是最合适的?
我公司一女职工早晨上班途中电瓶车与客车相撞,次要责任,公司已经给他申请了工伤认定。住院期间该员工未做手术,医院说只需静养,骨盆有骨裂,半个月后回家静养,至今已经4个多月,公司让去做工伤鉴定也不做。(私底下听说是也鉴定不出伤残,所以不鉴定)。从受伤起至今公司一直在给她支付全额工资,他现在还在家休息,当时和现在都只是卧床静养。然后他们每月2次定期去医院开一张病假条。问题如下:
1、这类交通事故事故车辆和用人单位各要承担多少责任?按法律我们都应该承担哪些必须责任?
2、听说医院只要病人有要求,就会开半个月或一个星期的请假单,这样我们怎么办?
3、我司一直在付全额工资给该员工,不知要付多久?有没有其他方法?如果支付地方基本工资是否可以?
我们也知道他们不易,一直什么都没有说过,也带礼物去医院,一直发工资。听小道来的说法是:他们既要讹司机也要让公司赔偿所有医药费和各种补偿,一切都拿双份的,我作为人事现在懵逼啦,不知如何和老板交待,更不知如何处理,财务一直问工资要付多久?昨天我打电话问身体情况,当问到什么时候可以上班的时候,态度非常不好,我都害怕啦!请阿潘老师指点迷津!
idiots 2018-01-18 15:53 回复 赞(0) 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