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合格,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法定试用期内延长试用期么 ,前期工作没做好,如果拿不出员工试用期不合格的证明 是否也需要付赔偿金 怎么赔付的呢
冷霓裳95165 2018-01-29 15:15 回复 赞(0) 3楼
可以看签订的合同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合同期限是三年,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3个月,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延长试用期的;因为未超过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范围。
如果拿不出试用期不合格的证明,是需要赔付的。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承担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按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不利后果。
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经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予以经济赔偿,赔偿数额大概为半个月到一个月的工资。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