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牛人:
今年年初,老板与公司的销售经理们均签订了《2018年销售任务目标责任状》,在责任状里面约定如果今年的销售任务完不成,销售经理自动2018年降职为销售员或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明白即使是销售经理年度销售任务完不成,也只能证明销售经理不胜任岗位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或进行培训,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且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老板的意思很明确,他就想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这种事很有可能在18年底发生。我该怎么做才能达到老板的意图呢?有什么方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求牛人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