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1000人制造型企业,现在职员工860+。去年入、离职人数570+,且入职当月就离职占比43%,其中制造部门编制114,去年入、离职180人。员工底薪按学历分别为1500、1800、2200(1500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三个月,福利除了国家强制性的和食宿(自己须承担部分)外,每年中秋春节有100聚餐费,其他都没有。公司为台企,管理较严。员工活动基本一年也就一次(前年拔河,去年篮球)。外训基本没有,内训每个月都会做4次,主要是部门主管对其下属进行培训。公司所处内陆,没有那么多流动人口,现一线员工员招聘主要在本区及周边区县人才市场及员工内部推荐,招聘效果不是很理想,想咨询下各路大神,怎么解?劳务派遣基本不考虑,年龄限制18-40,倒班作业,八小时工作制。目前所用渠道:网络招聘,论坛,贴吧,员工内部推荐奖励,现场招聘每周4-5次。
吐槽下:薪资、福利、人本管理,觉得三头都不占。中技院校校招年龄不够18,不能录用;90后受教育程度较高,接受普工重复机械式操作者较少,刚进来或许感到新奇,熟悉之后会觉得索然无味,而后离职;80后上有老下有小,好多人抗不过三个月试用期;70后年龄超标,且公司内部调岗情况很少,基本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让我等招聘狗如何是好啊。
冷霓裳95165 2018-02-26 11:56 回复 赞(0) 7楼
忘了在哪看的,貌似年满16岁的上班就不属于童工了,是未成年用工,年满16岁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沿海城市的工厂会有年满16岁用工现象,应该在内陆也是可以的吧。具体可以咨询下专业律师法务人员,看看是否有其他程序流程需要注意事项。——看了大神们的回答感觉好专业,希望学习更多,让自己变得精专。
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18周岁是成年人,招工自然没有问题。但年满16岁的,除了特殊工种的具体限制以外,一般工种是可以的。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表明,法律认可16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从事社会劳动。在民法上,这种情形称为“劳动成年制度”。意思是,16周岁的公民虽然尚未成年,但如果参加了社会劳动,并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养活自己,即视为成年人。
万年大魔王 2018-02-22 15:11 回复 赞(0) 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