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服装公司,200左右规模,有个老员工由于跟老板提前说是年后元月要离职,我们就提前安排人员过去跟他一起上班进行工作交接,可是后来有一天不然不来了,按照公司规定走无故旷工三天的员工可以算是自动离职,但其相关手续没办理就跟他本人联系协商离职手续,可她连续推脱了两个星期不来办理,最后还给我们人事发信息说我们公司提前换人是为了赶他走,说我们公司不正规什么的,反正就是不来办理离职手续,我们就下发了解聘通知书,人还是每来没来办理。本以为这事过了,昨天我们收到了律师函,理由是我们无故解聘员工。各位朋友们,想在此问一下大家,对于不愿与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事后还把公司给告了情况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