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慧儿小露 2018-05-04 14:17 回复 赞(0) 4楼
可以不算的,比如某月工作日21天,法定假期3天,那么应出勤就是21-3=19天,剩余的周六日及平时加班另算,周末2倍,平时加班1.5倍,这是正常核算方法。
有一些单休或大小休公司,不会管法定工作日,只管应出勤天数,如某月30天,休息6天,应出勤:30-6=24天,这样没有把法定工作日和同末加班区分开来,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符合的,为避免劳资纠纷,也可以从薪资结构上去拆分,把24天的工资,拆成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总额不变。一般员工有请假,又有加班,都会用加班冲抵掉请假,不够冲抵时,再扣缺勤额。员工缺勤需要扣缺勤额时,只从基本工资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