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处理,我之前在这家公司的人事辞职后,申请仲裁这件事。交代下背景:公司属于三线城市的小企业,单休,每天工作时间9小时,入职半年以后交社保(还得现申请,自己不找,不可能给交),入职说的工资发放时间是每月15日,从我接手以后,基本都是拖到月底之前才发。事情的经过:这个人事11月入得职,12月公司就搬到了离她家较远的地方,然后就直接提出辞职,12月底离职了,因为入职没多久就申请了离职,所以关于她的一切信息,包括入职材料劳动合同等等没有签,11月当月工资被扣押金300,后来回来结算12月工资的时候,发现少了300押金,走了就申请仲裁了。
现在我负责这件事情的处理,跟律师接触了下,这个律师跟老板是认识的,所以说话都比较直接,交代我的是在提交的仲裁答辩书里,只要是对公司有利的,就算胡说八道都可以,工资也不用按她本来的工资,就按当地最低工资计算,2n肯定要给的,但是这样一来就算2n也没多少了,损失也小一些,一旦仲裁不能调节,上了法庭,他就跟法院的人只会一声,能拖多久拖多久。然后让我写答辩书,没写一笔,都有种相煎何太急的感觉,虽然处理的是她的事,但是感觉每一步都是自己的将来,很想帮帮她,希望正义能战胜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