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所在公司有9年发展史了,之前一直没有人事专门管理人事工作,我最近入职3个月,现在有个让人巨头大的问题求各位大神搭救:我们公司合同签订的薪资那块一直是按市最低标准写的,合同后面补充说明单位给予岗位津贴、加班补贴、交通补贴(来达到承诺给员工的总体薪资,其实这些福利不存在的)。
现发现公司仓库有个大姐,四十多岁了,工龄有7年半,居然一直没和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关于这个,工作满一年已经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我知道。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公司想要开除她会有哪些风险?或者她满了退休年龄怎么处理?再或者她自己离职公司要承担哪些风险?(因为她一直强调她不签合同的原因是:1、离职补偿;2、她快退休了。)
老板明确说了合同不能按她的意思改为实际工资,不签就让她走。
上林 2018-07-27 11:51 回复 赞(3) 7楼
合同上的工资怎么写都没有关系,因为涉及到赔偿或者补偿的时候是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标准计算的,跟合同工资标准没有关系。所以员工、老板、还有你都严重的误解了合同上的工资标准的含义。
1、辞退员工有两种情况,合法辞退公司没有风险,违法辞退公司的风险就是员工可能会仲裁,于是公司可能面临回复劳动关系或者2N的处罚。
2、如果员工自己离职,公司就没有风险。
3、如果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但是保险没有达到领取退休金的年限,公司也是不能辞退的。
4、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合同,但是已经超过了不签合同的追诉时效,员工不能以此为由要补偿金,但是如果协商解除合同是可以跟公司要N+1的补偿的。
所以总的来说,公司想一毛不拔的开除一个7年老员工真的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