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看到有同行问了类似的操作问题,我这个差不多,但是我主要是想问一下有经验的同行我这个处理方案含有的相关风险?
先说因由:我司今年初入职一男员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但是社保一直在其他公司缴纳。我是他之后入职的,所以来的时候就已经是这个情况了。我多次跟进想让他停了其他公司的社保缴纳,但是该员工总是含含糊糊拖延。(不要说我没协调,因为你总会遇到个别很奇怪,难以协调的人 )但该员工在该部门担任重要岗位,不能换。我咨询了社保局,社保局一再告知我跟员工协商让另一家单位停缴社保,也没有给我确切的操作方案。
我的方案:让员工签订一份《免缴纳社保申请书》,里面明言有其他公司帮他缴纳社保,公司不用再交,相关责任由员工本人自行承担。另外再给员工缴纳一份第二工伤险,以免发生工伤导致赔偿金的互相推诿。
请告知我的方案还存在着什么社保方面的风险?若由同行有更好的操作方案?请不吝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