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在某公司应聘了人事一职,期间大多数都是在人员招聘这块,公司效应不好,前几天突然把我辞退,期间没给我签合同。我想仲裁,但是问题来了?
由于是担任人事一职 他们会不会吧责任推给我 是我自己不签合同?仲裁胜算大吗?我该得到什么应有的赔偿?
天使之翼guan 2018-09-27 11:10 回复 赞(0) 5楼
关于他们是否会把责任推到你身上的问题。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属于你这个岗位的工作,如果是,那你为什么没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领导不准么?你是否有证据证明你已经向领导汇报过,是领导不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是你的岗位工作(可能是其他人的工作),那你是否在此期间有向负责合同签订的员工主张过要求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已经主张过的,证据在哪里?
第二个赔偿问题: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仲裁胜算大,但是问题是你是否有时间与公司在此事情上纠缠不休,如果你决心与这种企业抗争到底,那建议将各种证据整理整理。
Gossipgirl11 2018-09-27 13:15 回复 赞(0) 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