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为什么?《劳动法》中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提问:为什么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任务结束后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拳打脚踢的梅花18081320 2018-11-21 21:59 回复 赞(0) 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