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各位大神:
我公司按照21.75为月均计薪日核算薪资,10月加上法定工作日应出勤21天,员工10月全月请假,如果用月薪-月薪/21.75*21天核算当月薪资,全月无出勤,还要给她发0.75天的工资,这样核算合理吗?还是应该直接特殊处理为应发薪资为0?如果遇到应出勤天数多余21.75的情况,又会出现当月薪资为负数的情况,怎么处理?
另有,如果员工10月8日入职,是否要扣掉法定三天的工资?
Whitney07715 2018-11-15 18:38 回复 赞(0) 1楼
以前有讨论过,十月全月请假,需要支付法定三天的工资。
按你的算法,8号上班需要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