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地铁延误,员工迟到了怎么处理(有地铁故障单)?我看了网上的一些说法,其中也有律师的说法,口径很一致:员工不承担迟到责任,不能以不遵守劳动纪律处罚。
但是,员工迟到3、5分钟,半小时、1小时都好说,可以不算迟到。如果是迟到2小时呢?半天呢?(我自己就遇到过地铁电路故障,晚了2个多小时)也不计缺勤?
律师的给的说法是:非主观原因,地铁故障是员工不能控制的,所以不能算员工的错。
可是……公司也没错啊
法律不是也有一个原则,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方吗?
公司算不算躺枪?
与之相类似的,员工因为车被别人追尾,交警判对方全责,员工晚到了2小时,这2小时算正常出勤还是?毕竟出事故也不是员工“主观意愿”并且“无法控制”啊
推而广之,上班正常走路被狗咬了,也不是“主观意愿”并且“无法控制”,这又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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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无意站在公司的立场来针对员工,单纯就事论事
万年大魔王 2018-12-05 10:23 回复 赞(1) 4楼
公司不算躺枪。我这么说,公共交通的责任主体是谁?是当地ZF,你公司开在人家地头,交通服务也是这个地方zf的服务之一,地铁出现的不可抗力故障,受影响的不是某一个单位,而是沿线所有单位,所以法律规定的很清楚,就是不计算缺勤,律师的说法稍微粗糙了点,但是道理还在。你后面的推而广之,就没有道理了,被狗咬也好,其他事故也好,都是有责任主体的,员工个人可以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的,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和公司的考勤没有关系。另外,关于交通事故也算一个特例,因为也可以算工伤,这是有法律依据的,具体细节你可以自己再百度百度。
james斯密达 2018-12-05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