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东彪 2023-12-26 16:14 回复 赞(0) 7楼
一、用人单位负有为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未缴纳而导致职工实际损失必须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也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且社会保险机构不能补办导致被员工无法享受职工标准的医疗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法院会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六)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
三、办理职工医保后,可以持相关证明停掉农保。
Amanda20532 2019-01-09 08:28 回复 赞(1) 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