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2018 2019-02-25 10:33 回复 赞(0) 2楼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1、员工严重违法公司制度,单位可以解除,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公示并民主投票通过,员工经过培训后签字执行;同时符合达到严重违纪的情况,方可按照该条款执行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因此给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3、企业不可以单方面调岗降薪。单位调整薪酬体系,不仅需要宣讲答疑,还需要月每一位员工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生效执行,否则始终存在风险。
4、目前看企业单方面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建议与该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保留追究甩课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权利。
Whitney07715 2019-02-25 10:32 回复 赞(0) 1楼
你们要是能证明,扣除主管的一个月月薪,是甩课的直接损失,且是主管直接造成的才可以。证明不了的话,就是违法扣除。
开除教学主管的话,要有相应的制度支持,且处罚要一视同仁,如不能证明是主管带头或是只处罚主管的话,存在违法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