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膝盖脱臼过2次 上一次是去年10月 但是这次3月初的时候在公司里开会 想站起来的时候椅子卡住了动不了 身体惯性向前 导致膝盖撞到了桌腿 造成了脱臼 随后经过敲打等动作自行复位 随后去医院挂号 并告知医生是惯性脱臼 医生建议休息几天后挂门诊 隔周去了医院挂门诊检查 并拍了磁共振 报告结果是韧带撕裂 半月板变性 有积液等 医生给出的结论是需要做什么韧带手术 建议住院治疗 但是因为害怕所以选择了保守治疗 公司在30天内申请了工伤 工伤部门给的回应是鉴于之前受过伤 属于旧伤复发 所以需要司法鉴定 想知道这个情况一般结果是公司占得责任比例比较大 还是个人责任比例较大
PS 中间休假1个月 有在家办公 但是老板娘一直让人事告知公司想开除我 在多次无果后告知需第5周回公司上班 员工被骚扰的精神衰弱 只能回公司上班 现在又被工伤告知这个司法鉴定的费用可以由本人或是公司出 但是法律无明显规定由哪方支付 这个费用该由谁出比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