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公司有一名员工,最近一年来因为频繁个人错误,导致一直被客户公司投诉,很多公司要求换人跟他们交接,甚至一些公司因为这个事情终止了和公司的合作。
公司现在的意思是想让他自己离职,工资可以结算到这个月底,相当于补偿了半个月的工资,该员工是18年3月20进入的公司。员工的要求是按照劳动法进行赔偿。
现在有的证据就是客户投诉邮件以及让公司更换交接人的邮件,投诉事件结束以后,内部的会议记录这个当时没有提到惩罚,就是描述了事件,说了以后应该要怎么做。员工的劳动合同有录用条件,里面有写到积极的工作态度,严谨负责。
我能想到的目前就是这些,个人想按照员工过失导致公司产生经济损失这条去谈,然后工资结算到这个月底。不知道有什么风险没有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