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准备炒一个人,刚好他的劳动合同是6月10日到期,今天是5月21日。我想请教下大家:
1、是直接通知对方,要辞退他,马上不上班,还是通知他不续签合同,合同到期前来办理离职。哪 种方式更好一点? (已经约谈了对方,他不肯领补偿金,赖着上班不走)
2、必须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不续签吗?现在离合同到期只有约10天时间
3、发书面通知给他时,他不肯签字,怎样做才能证明通知到位(简便点的方法)
wxf0114 2019-05-22 13:28 回复 赞(1) 3楼
记得劳动法中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提前30天通知。。你现在也可以尽快下发,把员工叫到会议室,并且录音或者录像,告知合同终止不在续签,公司会按规定支付补偿金。
其次也可以按照楼上说的发邮件等形式告知对方,公司内部也张贴公告。
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三种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之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