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为被多次客户投诉之前公司尝试过跟他进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要求公司直接辞退他,公司不同意强制辞退赔偿2N。事情就这样僵住了。然后在上个月员工迟到4次早上没有打卡,这个月才刚刚10号该员工就已经又4次迟到没有打卡了,公司是9:30上班,他每次都是10点多才到公司,有钉钉的打卡记录,然后可以去物业调监控,之前的投诉都有客户公司发给我们的投诉邮件。劳动合同上是有写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手册上也明确规定了员工每个月迟到10分钟以上3次以上公司可以给予处分的。
想问下现在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直接跟员工接触合同,或者给员工进行同部门的调岗调薪。具体应该怎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