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资盘点的时候,发现一名员工存在多发(自发现当月起往前追溯,一年的时间),主要是因为调岗前后涉及不同的工资标准体系,而薪酬专员恰逢老人离职新人入职,导致交接未尽,核算失误。
两个岗位的标准差异,主要体现于计件工资的核算方式:
1、原岗是普通员工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单价*计件产量;
2、新岗是管理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单价*计件产量-基础责任产量;(备注:新岗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较原岗有大幅增涨)
本着事实原则:
1、多发的金额计划追回。为减轻员工负担,计划分期追回(每个月扣回一部分)
2、给员工造成的困扰,现场给员工道歉,并开具书面的道歉信。
3、对于人力相关薪酬核算-审批经办人员,进行处罚,按直接责任、连带责任大小扣罚绩效。
4、出于参当事员工的保护,不大面积公开此事。
5、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即使追回,对企业的信任仍然有欠,所以人力相关人员联名向老板致歉。
以上处理,各位HR友有什么看法?有没有什么不妥?有没有什么风险?如果员工不愿退回,直接扣工资,是否合理?请大家都来支支招
bob1111 2019-06-28 21:37 回复 赞(0) 3楼
兔子兔子123 2019-06-28 16:21 回复 赞(0) 2楼
你是人事部门负责人岗位吗?一年的工资差额,是多少?
你想的太简单了、你觉得发多的,只是工资表上的差额吗?个税呢?社保呢?个人部分统筹部分,还有其他的呢?你如何计算这个数值。你和财务沟通过吗?
发现错误并且勇于承担是好事,但是直接责任人已经不在,其他的人就是连带审核责任。
我觉得,工资不用找回,这次公司认栽。人事部审核人员做处罚。(扣绩效?你们一个月绩效能顶一年的错误?)。对于该员工讲明情况。让他感恩一下。
然后,下次调薪的时候,把大概的差额找回。低调处理吧。
老板不一定差这点钱,你们就别联名了,本来没啥事的,容易给老板整心脏病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