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蓝色的雪 2019-07-10 10:05 回复 赞(0) 11楼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说一定要提前30天进行续签通知,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签订合同都是没有问题的。而你们这个神操作也挺厉害的,到期当天才发通知,然后当天没有续签视为终止,明显这个操作很不合理啊。另外,你们有相关的续签合同制度吗?有制度(前提是制度合法)那就按制度执行。
其次,你没有说明他的续签究竟是维持了原合同条件还是降低或升高。你们首要做的事情,是了解清楚这个人为什么不肯续签合同,并就续签问题进行协商。
维持了原或升高合同条件的,那你可以给予一段时间的缓冲期,出具书面通知,告知员工进行合同续签,如超过期限再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续签,终止合同。进入离职手续流程,书面通知要给到员工签名确认,确保员工知悉了相关的信息,保留证据。
降低条件的,那员工不同意是可以的,并且可以诉求补偿。
青旗 2019-07-09 10:23 回复 赞(0) 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