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一个员工经常跑厕所,后问他原因,他说自己有轻微的糖尿,看他本人精神状态无异。平时为人还可以,工作能力也不错,为了安全,我们特地买来血糖仪,给他测了一个星期,现在可以确定他是有糖尿病的。领导的意思是,可以留下他,但是要跟他签订一份协议,如果发生因糖尿病引起的,与公司无关,无需承担责任,本人觉得太冒险了,一个身体不健康的人在工厂,总有一天会出事。
大家能给我一点意见吗?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9-07-15 14:46 回复 赞(0) 2楼
身体不健康的人也需要吃饭,也需要养家糊口,不要过于偏激,该公司的责任,怎么推脱,签什么协议也没有用,
不是公司的责任,公司也不会负担。
因糖尿病引起的,与公司无关,这个太笼统,是引起是工伤,还是其他疾病,如果是工伤的话,
只要认定为工伤,公司就要承担工伤责任,当然,如果公司有社保,工伤大部分费用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如果是自身疾病,除享受医疗期外,他想找公司也找不到,也不需要过于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