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一棘手问题,老板微信和员工争吵,说是不完成工作就让这个员工之后不要来上班了,结果这员工还真不来了,也不交接工作,这种情况能否按旷工处理吗?
员工现在以不要工资为由,说是自己一天没正式提出离职,就不能算离职。而老板现在也不愿意真承认自己要开除员工(不然要支付补偿金)这样的局面,改如何收拾,哎~~~~求教。
劳动合同上有这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解除劳动合同,(像3天旷工者,可以算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了)但是制度培训时未让员工签字。这种情况可否按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补偿金呢?
员工如果到时按违法开除诉讼,企业是否真的违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