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ie张 2019-09-03 15:30 回复 赞(0) 7楼
1、最没有法律风险的做法:入职时让员工签收《录用条件告知书》,明确录用条件的内容,如在试用期发现不符合,可以用此《录用条件告知书》条款进行合法的辞退,要保留证据,不可以空口说白话。不可以简单的用“不胜任”来解除劳动关系,这是违法解除。
2、在入职时没有明确录用条件,那也可以根据发放给员工的《岗位职责》、《绩效考核任务书》、《入职须知》、《规章制度》等类似的资料,可证明员工不符合其中的条件且留有证据。
3、如以上2条都无法提供资料和证据,只能用委婉的方式让员工明白自己不符合公司要求,大家好聚好散,希望员工可以理解,自己提出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