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神西狂 2019-09-26 16:03 回复 赞(0) 2楼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企业不用再为员工重复支付工资了,采用“就高不就低”原则,如果生育津贴大于员工工资,企业不能扣除,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广东这边生育津贴由企业按照员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保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只有国家规定的98天(社保只支付98天的生育津贴,这98天企业不用支付工资),其他各省奖励的产假工资是由企业支付。
你说到的这种问题,员工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可以用两个方法计算:
1.扣除产假时间,取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前12月的平均工资(包含产假期间的工资,产假工资按照员工休产假前的应发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