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部安排一些委外的工作由行政部来跟进。工作内容是委外的一些手工工作,由于数量1万个,价格很低(0.0075元/PCS),需要限制在三天时间内完在,价格是2017年的价格。
其中理由是:对于行政部的夜班保安有时间,而且是可以另外算提成的,而且是之前都是由保安人员负责的。
但根据保安员了解到情况是:是前任的保安员跟进的,因为他想要提成,并不是归属在保安员的工作职责范围之内。上次就有跟进过一次,花了三天时间,总共拿到16块钱。现在就觉得再这样强硬的安排是非常不合理,就以目前的价格,根本找不到相关的委外人员。没人愿意跟进这个工作。表示不接受。
像以上该情况下,做来部门人员,该如何处理较好?其实每个人都知道这个价格很难找到愿意接收的人员。分析点:1.从成本看,行政部接受是可以为公司节省了较大的成本,但很难,甚至是在有限期内无法完成,除非分配给各人员。但是部门各人员均有需要跟进的事情。2.如何做出解释,由相关部门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