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佬,在下人事小白,日前在计算工资方面产生了一些疑惑,还请大家指点
先介绍一下情况:
公司是单休,有个同事请了十天事假,7月12日至7月21日,刚好7月14日和7月21日是周末。
最后考勤出来该同事实际事假为8天,但是老板审核工资表的时候,要求按照10天进行扣款,理由是周末休息是因为工作日上班而产生的,该同事请假期间未工作,因此7月14日和7月21日不能算为周末,要按照10天事假扣款。
我认为周末的意义不因员工请假而发生变动,周末就是员工的法定休息日,应该按照8天扣款即可。最后老板反问说,如果员工请假一个月的话,那是不是应该把4天周末的工资再发给员工。。。。。
搞得我都怀疑人生了,到底我错了还是老板的思想有问题。
如果我错了,那请假扣款工资到底怎么算才是正确的?如果老板错了,我应该怎么合理委婉的跟老板解释这个问题?
ilyna 2019-11-07 10:47 回复 赞(0) 4楼
就看你们实际应出勤天数是多少啊,比如一个月三十天,你们应出勤天数应该是26天(单休),那么核算工资就应该按照26天计算而不是30天。但是如果像你们老板那样反驳你【最后老板反问说,如果员工请假一个月的话,那是不是应该把4天周末的工资再发给员工。。。。。】这句。。。。你们按照30天核算工资,那是不是你们正常上班的,因为休息了4天,这四天也要扣除工资呢?因为你们休假了。你们老板的观点可能是,你要有上班才会有休假,没上班就不会有休假这一说。。。。
薪资核算(如工资5K):按26天就是5K/26=每天薪资; 按30天就是5K/30=每天薪资
但是。。。。。正常来说 薪资核算的天数都是按应出勤天数算的,按30天的。。。你们老板。。。有点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