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做了工作餐项目, 厨房请了一个帮厨,47岁。 财务是老板夫人,发工资走老板私人账户。工作时间是早7点半到下午2点半, 单休,约定好不买社保。 我建议他们要签订合同,基本上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即使不遵守,也要签订一个劳务类合同。 财务说春节期间放假, 这个岗位不发工资的, 入职前也是这么谈的,坚持不用签订任何合同,说私人请的保姆都不用签订合同的。但是我知道, 出现问题, 就是我没有履行职责。
请问这种应该签订那种类型的合同?
机灵的桂花19052815 2019-12-19 13:18 回复 赞(0) 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