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处理员工没签工资表问题?
公司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甲方每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乙方工资报酬,乙方应自甲方发放日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及时给予确认。乙方若对本人当月工资报酬的计算与发放有异议,应当在领取当月工资报酬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反馈;对于逾期未提出的,则视为乙方自行放弃当月工资报酬的申诉权,同时视为甲方已足额发放乙方当月工资报酬。”
但是还是有发放工资条和签收工资表,部分员工因为请假、出差、离职等等原因未签工资表,现在如何规避这类风险?
是不是一定要先签了工资表再发工资会比较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