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19年新成立的,刚入职的时候没有绩效,现在要开始设立绩效
但是我们的工资是由当地最低工资(比如2000),餐费补贴400,交通补助200,和通话补贴200左右的组成,现在老板要做绩效,要从补贴里抽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可是我们员工劳动合同写的工资都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没有绩效工资的,另签的(薪酬确认单)上也是最低工资标准+餐费补贴+交通补贴+通话补贴,上面也并没注明绩效工资,所以问题就是:
1.是否合法?
2.如果员工不同意,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3.如果公司出小头,员工出大头,这样可行吗?比如公司出100,员工从自己薪资里抽取200作为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