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一位妹纸2019年中旬入职某上市公司某事业部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公司是事业部制组织结构;近期妹纸的烦恼:公司一直以“能者多劳”的理由给她增加工作,既要做项目,又要做行政、人事,与工作岗位不相关的内容;据了解妹纸的岗位实际上(项目管理员=部门接口人),常会有总公司、事业部的人力资源部分配人事相关的工作内容,设备管理部会分配设备管理员的工作内容(实质上管理部门设备台账,配合盘点),信息管理部会分配文控专员的工作内容等等不与原本岗位相关的事情。
请问各位大神公司的安排是否属于违反劳动法?
达玛斯忒斯88807 2020-03-01 23:51 回复 赞(1) 1楼
1、按照劳动合同中的岗位约定提出异议;
2、接受全面工作,出现问题时求助领导指导解决,接触业务面广,也是锻炼自己的机会和领导培养新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