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人在2020年2月25日在58上找了一份工作。3月1日正式在公司上班,当时疫情蔓延公司就我们3个人,其他员工被隔离无法来公司上班。负责招聘我的人跟我说试用期3天转正,月薪是5000+饭补300+全勤100=5400。截止3月17号之前的老员工在15号已陆续回归了。今天听见他们说我有可能会被辞退,但是我在工作期间的态度负责招聘我的人是比较认可我的工作质量的。工作期间公司方面没有让我签合同,我怀疑是在疫情期间没人公司把我当成临时工来解决他们没人工作态度。因为现在周边公司都招到人了我如果被辞退很难找工作,被辞退的话我可以去投诉他们吗?我会获得赔偿吗?赔偿多少?谢谢各位帮你分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