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小菜 2020-04-02 10:20 回复 赞(0) 3楼
1、“合同有约定销售人员业绩不达标公司可随时解除合同并不负任何责任”---这铁定是违法解除了。员工绩效不达标你可以说是员工不胜任工作,但劳动法中员工不胜任工作的往往需要公司进行大量的举证,包括是否有考核制度?考核制度里是否对员工胜任力进行了界定?员工是否对岗位说明书以及考核制度知晓?是否有考核结果的证据?等等。。。而且即使你可以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你也不能直接就辞退员工,需要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或者调岗,员工仍不胜任工作的,你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N+1(或者提早一个月通知)。
2、员工上班经常迟到,公司可以收集证据并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比如公司可以设定员工一个月内迟到几次计小过,一定期限内几次小过视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如果你们拿不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那个人建议你们还是跟员工好好谈谈,争取让他主动辞职,实在不行就协商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