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小公司HR,目前有有个员工合同即将到期,领导意愿不怎么想续签了,他入职三年,只签署了一份三年期的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不用给予补偿呢?
一片蓝色的雪 2020-07-16 11:01 回复 赞(1) 2楼
肯定要了
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n。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Kevin67173 2020-07-16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