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晨曦 2020-09-11 15:32 回复 赞(0) 6楼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
如果你自己是HR的话,不建议用没有签订合同来解除,虽然获得的赔偿多,但是有点明知故犯,自打嘴巴,如果上诉到法庭的话,有可能败诉。还有仲裁时效的问题,你只可以追你申请仲裁那个时间点算起一年的双倍工资。
用没有买社保理由解除,有提交证据证据你有书面要求单位帮你买社保,而单位没有执行的。或者用拖欠工资解除。不过这个要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