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人跟问大大吐槽,说自己面试的时候,未来领导说最近两三年内不考虑要孩子才行。
遇到这个样子的公司,问大大觉得,不管是这个领导的个人想法是这样,还是公司就是这样的文化,都是让人挺不舒服的。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来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意见。
【本期辩论】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0-10-13 14:27 回复 赞(0) 16楼
这个问题我认为单方面的批评企业也未必公允。
换个角度,如果你是这个领导,你招聘时是否会考虑女性三期的因素哪!只是有些领导会当面提出来,有的虽然没有当面提,但是在最终决定的时候,会将这个因素纳入到结果中,因为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尤其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企业,部门中真的有一两个三期的,其他同事就会焦头烂额。
我以上的观点并非对女性歧视,也不是公然支持企业无视劳动法及女员工权益保护,而是从相对中立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公法(即法律)是社会运行和调节的最终手段,但是私法(或者叫私约,即承诺)也应该是社会调节的重要部分,所有事情均需要公法来调节,一是成本太高了,二是会严重阻滞社会的发展。
所以承诺应该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换句话说,也就是我们都应该讲究诚信。
当然,劳资关系这块,和一般合同关系还不同,他有人身属性,且双方并非均衡,如果完全按照私约来规范,那么,劳动者权益会受到非常大的侵犯。
综述,对于女性三期来讲,真不是单纯的劳资双方的责任,也有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应当建立更为均衡的制度来保护和规范各方,才可以让各方都降低负担、承担责任。
而对于我上面着重说的私约(即诚信)制度,目前看任重道远。
luoyi284 2020-10-09 10:31 回复 赞(0) 14楼
若作为求职者,同样作为女性,面对这类问题,需要进行综合评估,比如该公司的平台如何?福利待遇如何?等等,当然一些非常好的平台及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基本不会提出此类要求,若企业需要的人选是两三年不考虑小孩的人选,那在简历筛选及面试评估的环节一定会刷掉不符合条件之人选。
若确实一些好的平台提出了此类要求,那评估个人实际情况及对方企业是否符合个人发展预期,若确实非常不错,可以考虑。
作为HR,通常很多部门都会基于人员稳定性及部门人员编制严格管控的情况下,都会提出招聘的条件如已婚已育,作为HR尽可能满足部门实际的需求,但遇到非常优秀人选还是会进一步推荐,并非绝对,同时也不会提出此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