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单位试用期三个月转正,转正后缴纳社保。但是也有的员工了解劳动法的。辞职后就说单位没有按照劳动法给员工缴纳社保(劳动法规定次月给员工缴纳社保),要求补偿中间没有缴纳社保的两个月的社保。我们单位怎样避免这样的劳动纠纷。
我们单位现在出台了试用期合同和个人不交社保的声明,不知这样在劳动仲裁哪里达到证据。
或者大神们有什么其他好的办法可以解决吗?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0-09-29 10:40 回复 赞(0) 2楼
最近听了一个讲座,是一个法学博士讲的,挺有意思,他说:目前国内90%的劳动争议案件其实并没有争议,他说如果我们在法律之上(满足法律要求)而看劳动争议案件,就没有那么多争议了,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做,这引发的不是争议,而是公司违法。
他说的很有道理,目前的劳动争议案件很多并非是对于法律的理解不同,而是企业根本就没有遵守法律。如果违法都可以找一个合法的途径解决,那么你就太瞧不起立法者了。只是有时候民不举官不纠罢了。
不合法缴纳社保最大的风险不是补缴,补缴最多产生滞纳金的问题,而是工伤或者工亡,目前工亡赔偿基本是80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