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请教一下,朋友公司承认拖欠工资几万,自己也有相关证据,但是就是一直拖欠,去仲裁。仲裁的人也回复说要调节,但是半年了一直没有任何进展,还有没有别的方法来要回工资呢
缪东彪 2023-12-27 15:42 回复 赞(0) 6楼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有三条途径可以追讨:
一、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理由:拖欠工资属于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支付工资。并且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公司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公司加付赔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是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劳动监察大队督促公司支付工资后仍没有解决的或者无法解决的,员工可以到工作所在地或者公司注册地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员工除了要求公司支付劳动报酬,还希望得到经济补偿,需确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6条主张经济补偿的事项中“(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二) 解除劳动合同的”(附第三十八条(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也就是说:员工跟公司因拖欠工资而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在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三是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支付令。
如果公司给员工出具过工资欠条,而且没有涉及其他争议事项的,不需要劳动仲裁程序前置,员工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5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如果员工以拖欠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的,仍需要提起劳动仲裁。
如果公司与员工就拖欠劳动报酬事项达成了调解协议的,公司在约定期限内未履行的,员工可以根据调解协议申请支付令。
调解协议中仅包含了劳动报酬,员工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如果调解协议中不仅约定了拖欠劳动报酬,还约定了其他事项的,员工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仍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依据2《调解仲裁法》第十六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