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这个如何理解,1、累计20天,是指的是1年内?2,不扣工资是什么意思,因为事假本身没上班就是没有工资的,为什么这里会单独讲不扣工资?
萧萧xx 2020-11-27 08:50 回复 赞(0) 2楼
请事假天数与是否可以扣工资无必然联系,工资是不能克扣的《劳动法》第50条用人单位不能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用人单位不可克扣劳动者工资。对于请事假累计20天的问题应做如下考虑1、应考虑该职工是在多长时间内累计请假20天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月工资制度的,每月平均工作天数不应超过21.75天。所以在这个工作期间内,平均每月工作天数超过21.75天的,累计事假天数对工资不产生影响。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1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了带薪年休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内请事假天数不超过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扔要足额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