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员工因为工作失误,刚好合同期到期,后与B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且交接完手续(协商结果,B单位不用A员工支付损失但保留追究权利,损失数额高达5万元,并为A员工缴纳2个月社保),结束后,A员工入职C公司,因周边朋友鼓动下将B公司诉讼至总裁院。
1、请问A员工做法是否合理?B单位是否有胜算?
2、B公司是否可以进行反诉?反诉理由是什么?
3、跟C公司是否有关系?
bob1111 2021-04-13 20:22 回复 赞(0) 6楼
看完了介绍和回复。个人观点。1.看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的约定,如果协议没有约定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员工再主张经济补偿金很难,除非可以举证司法解释三里边的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总体看还是很难很难很难。加班费的问题也一样,但需要员工举证加班事实,员工证明企业掌握加班证据的企业举证,但解除劳动合同在先,此时主张加班费,最多只支持加班费一项,不能再主张经济补偿金,且如果解除协议里边有相应表述--不存在基于劳动关系的任何争议,那么大概率也不支持加班费。
2.反诉问题参考4楼建议。或并案审理,或另案审理,但企业如果要追偿损失,即使无法仲裁也可诉至法院,诉讼维权。
3.至于c公司及后续的d,e,f公司,打个酱油就好了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1-04-13 16:56 回复 赞(1) 4楼
回答你的问题,有几个情况需要你补充:
1.A和B单位协商解除,是否签订了协商解除协议?
2.如果没有签订协议,B单位解除的理由是什么(书面解除通知的理由或者离职证明是否写了解除原因)?
3.B公司是否支付了经济补偿金?
4.A仲裁诉请是什么?
基于以上事实,才能回答你的问题1。
问题2,一般劳动仲裁不支持反诉,A的仲裁请求与B公司的反诉是否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有待确认(反诉需要基于同一法律关系),B单位需要仲裁委沟通,是否受理反诉,如果受理一并开庭审理,如果不受理,B单位需要另行申请仲裁。
3.与C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同时说一点,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但是会基于员工过错程度、单位是否存在过错、损失金额核定、损失与员工过错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诸多方面进行考量,通常不会要求全部由员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