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行大小周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员工在入职时的工资明确告知包括大小周的加班费,劳动合同也有说明。以往在核算工资时,大小周的加班费没有在工资表中体现。现在领导要求在工资表中体现大小周的加班费。这个加班费如何来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例如,工资10000元其中包括加班费,但是这个加班费是多少没有具体说明,现在要求在工资核算表中体现加班费的具体数据。
姚元凯 2021-04-25 10:37 回复 赞(3) 1楼
你说的这种情况在目前就业形势下很多,从内心来讲,不喜欢大小周或者单休这种,但又不可避免,因此对于你的这种情况最好的做法是:
1、如果工资10000元,那么可以拆分成基本工资5000元(只有这个写合同上 ,其他不要写,就说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加班工资(5000÷21.75)×200%×8(最好按照最高核算)≈4000(可以按照3700-4000取整数,方便计算),绩效1000元,如果后期出现仲裁,仲裁院会按照5000来核算,只要工资表里加班工资不低于这个数,就不会受理加班工资;
2、基数你们自己设置,建议基础比当地最低工资高一点点就行了,2000,3000,3500,随便写,一般不高于5000,重在绩效工资。
个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