濡染 2021-06-09 17:40 回复 赞(0) 4楼
1. 劳动合同不约定薪资发放日期,没有约定薪资发放日期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薪资发放日期并不属于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2. 但是原劳动合同已经约定了薪资发放日期,现在要删除,属于劳动合同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不能与员工达成一致,企业不能单方面删除薪资发放内容,否则违法。
3. 即使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删除薪资发放日期,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即使没有薪资发放日期的约定,企业也不能几个月不发工资,否则也违法。企业违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八十五条,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更加详细的解答,可以参考我今天写的一篇总结https://www.hrloo.com/rz/14588950.html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1-05-10 11:37 回复 赞(0) 1楼
关于劳动合同效力,如果劳动合同中无发薪日劳动合同仍是有效的,发薪日可以在补充协议、薪金确认书、员工手册中约定,或者有些公司根本不约定,但约定俗成哪天支付。
如果公司工资延迟支付跨月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或者到劳动监察举报,或者提劳动仲裁。(部分地区规定了工资支付不得迟于哪天,大部分地区只规定每月支付一次,但也不是说月内哪一天支付都可以,如果双方约定了支付日期,公司应当在支付日期当日或者前支付)
肖像权问题如果授予公司永久免费使用,公司就可以使用,即使不支付使用费用,如果公司使用范围超出了授权范围或者具有侮辱性的,员工可以向公司主张侵权责任。
我们拍摄公司宣传片时也会使用员工肖像,事前会与员工就相关问题签署协议,但也不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