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管理车辆的同事,去年我公司报废更新了一辆小轿车,报废车辆安装有ETC装置,车辆 报废 ETC也随报废,管理车辆的同事前往ETC中心进行了报废,报废时ETC充值卡里有1400元未使用,ECT中心将1400元打到了前去办理的同事的卡里,这个同事收到钱后并未给公司,而是进了自己的腰包,他这种做法肯定是违法的,能否将其开除处理?
bob1111 2021-08-12 10:58 回复 赞(0) 2楼
个人理解。现在违纪也好、争议也好,要的是证据。不妨来看下楼主的情况,相关的证据应该包括etc中心报废时的单据,剩余金额的转账手续或现金单据,甚至可以调出办理时的录像。如果这些证据齐备,足以证明,该etc属于公司所有,报废时存在剩余金额,剩余金额的后续转账或支付手续,报废手续的公司经办人。是不是很想刑事案件调查,因为事件本身就已经涉嫌盗窃公司财产,公司完全可以现在报警,等待处理完毕后,单方解除就好。
但前边的操作有些繁琐,且报警处理影响也较大。个人的建议是收集前边的证据,找员工协商下,明确公司现在的证据足以报警,后果怎么怎么样。。。巴拉巴拉。。但公司也不希望因为该事闹到员工被拘甚至其他处罚,告诉员工,如果员工自己提出离职,公司可以不再追究该款项,也不会散播该事件,好聚好散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