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员工月度工资总额是5000元,税前工资构成是:1790最低工资+500岗位工资+200餐补+200房补+200话补+110全勤奖+2000绩效工资,那交五险一金的时候是拿1790跟最低缴纳基数比较么,比较后如果大于最低缴纳基数,就按最低基数交?还是必须用5000的总额比较?
2、因为员工属销售性质(商场招商提成),从年度来看,可能奖金多的会达到20-30w,是否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操作,可以使这部分奖金不计入下一年度五险一金缴纳基数的计算里?
3、贵阳这边官方有个《企业工资支付办法》,里面写“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假期工资支付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80%”,这里的本人工资,是否可以按照1790作为基数计算?还是说必须按照5000的80%计算?
4、产假期间工资规定是不低于平均工资70%,那这个“平均工资”,是按1790,还是按照每月到手,如果按每月到手的话,因为有销售提成,那么这部分提成又是否可以不算?
5、销售的提成因为是月度发放,每月也不一样,那么这提成怎样可以帮助员工避税呢?网上的方法也看到了一些,比如用发票报销、增加公积金缴纳比例。但发票报销也不可能报销好几万呀,公积金比例的话,如果上调,公司的人工成本也要上浮,肯定是不行的,那么有什么其他方法么?
上林 2021-08-28 19:15 回复 赞(1) 3楼
1、一般社保缴纳都是要足额缴纳,就是按照5000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很多公司都选择不足额缴纳社保,就会按照一定比例缴纳,比如你60% 80%,社保有一个最低的缴纳基数假设是3000元,公司再少也要按3000交社保,这跟你们自己设置1790最低工资没有关系,社保也不会跟你们公司的工资明细去比。
2、合法的不行,违法的可以。
3、你们这个贵阳地方的《办法》明显违法,应该是个无效规定。因为其中年假,婚假,丧假都是法定带薪假,需要正常发放工资,不能打折,而探亲假法律没有规定。
4、产假也是法定假,不存在按70%发放的说法,产假工资应该正常足额支付,销售员的销售提成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员工休产假可以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产假工资。
5、跟财务沟通吧,这个他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