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达人 2021-11-15 13:44 回复 赞(0) 4楼
不支持以为“隐瞒身体状况”为理由辞退:
1、“隐瞒身体状况”作为公司解除的理由,是可以的,但存在限制情况,从楼主的概述中可以看出楼主公司达不到要求,员工在入职申请表中未填写不等于隐瞒,是办理公司入职同事的通知在收集入职资料时没有详细检查导致的;
2、入职体检:企业都会制定好入职体检标准和要求(体检项目和体检保准),要求待入职员工在入职前做好并提供电子体检报告,入职时提供体检报告原件,可以有效为规避入职时未检查出的身体风险,提前识别风险;
3、试用期接触劳动合同:每个公司都有试用期管理制度,对试用期考核标准有详细的规定(考核目标、标准、工作时间等),入职后频繁因身体不适为由请假,那试用期KPI、出勤时间估计都不达标;
sahewuqfehwoiaJF 2021-11-25 09:36 回复 赞(0) 7楼
入职体检是否有提供呢,这是个最重要的一项了 未填写健康状况 公司负责入职流程的工作人员有很大一部负责人,除非说员工入职申请表填写虚假的健康状况 那才是员工的责任
sahewuqfehwoiaJF 2021-11-15 14:03 回复 赞(0) 5楼
不填写健康 那入职时候有没有提供体检证明呢?、、
bob1111 2021-10-25 12:08 回复 赞(0) 2楼
个人理解。1.隐瞒身体状况是否可以作为公司解除的理由,是可以的,但有限制,从楼主的概述中估计楼主公司达不到要求,--未填写不等于隐瞒,且,当时提醒一下员工填写完整,也不至于公司此时无从下手。
一般我们认为,公司经过各轮筛选选择该员工,员工也入职了,那么员工就基本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了,包括学历,技能,自然也有身体状况,所以入职体检环节一般在录用决策前,签订劳动合同或实际用工前,就是这个道理
但基于风险管理,严谨管理的公司会在员工入职时的录用条件中约定身体健康项目,为的就是规避入职时未检查出的身体风险,如果可以在试用期内发现的,可以及时补救。至于使用提供不实信息的严重违纪或违反诚信原则可以不可以,不好讲,毕竟未填写吗,什么也没写,什么也没隐瞒啊
2.试用期内解除,公司还是可以协商的,毕竟工作时间段,最坏的违反解除也就赔一个月工资而已。但亡羊补牢,前车之鉴的教训望楼主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