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觉得领导们说的“不能胜任工作”是否有判断标准,被说“不能胜任”后还有机会证明吗?
Katharine93626 2021-11-05 08:46 回复 赞(0) 5楼
不能胜任工作,也有另一层意思,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在我们单位不能胜任本职外,还可以有其它机会,例如调岗,可以因不同员工的特性,调任相应的部门试岗,若如果第二个岗位还是一如继往的不能胜任,这种建议直接走人吧,是真的能力不行。
bob1111 2021-10-27 14:07 回复 赞(0) 3楼
是这样,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不胜任和法理中的不胜任是不同的概念。在人力资源的绩效管理模块最容易出现这种问题。部门领导认为员工工作积极性,工作协调配合程度,个人能力等不符合要求时,都会归到“不胜任工作”,但出现争议时,法理上的不胜任却是要实实在在拿出证据证明--哪些指标,哪些得分,可以被用来证明,且该结果得到员工认同或接受。
之前的公众号文章,全国劳动争议中不胜任工作的仲裁结果,95%以上公司都败诉了,可见要证明这个“不胜任工作”是多么的困难。--既然证明都这么难,楼主就确定自己是真的不胜任?即使不胜任,还向公司证明什么呢,证明公司看走了眼,自己货真价实?个人认为大可不必,拿经济补偿金走人一点也不亏啊